1、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运用数学知识和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接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科技、教育、经济和金融等部门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在生产、经营及管理部门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创新性人才。
(2)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并接受数学建模、计算机和数学软件方面的基本训练,在数学理论和应用两方面都受到良好的教育,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科学研究、教学、解决实际问题及软件开发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和较强的更新知识的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①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受到比较严格的数学思维训练,初步掌握数学科学的思想方法;
②具有应用数学知识建立数学模型去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进行数学教学的能力;
③了解数学科学发展的历史概况以及当代数学的某些新发展和应用前景;
④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软件以及一些数学软件),具有编写简单程序的能力;
⑤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⑥ 师范类毕业生还应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了解教育法规,掌握并能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数学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学制与学位
(1)实行弹性学制。本专业基本学制4年,学生可在3-7年内完成学业。
(2)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3、毕业要求
师范生毕业总学分为157学分,其中必修课102学分(公共基础平台课38学分,学科基础平台课34学分,专业基础平台课30学分);选修课35学分(专业选修课27学分,公共选修课8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20学分(其中专项学分7学分),要求选修课中实践教学达到10学分。
非师范生毕业总学分为156学分,其中必修课92学分(公共基础平台课38学分,学科基础平台课34学分,专业基础平台课20学分);选修课44学分(专业选修课36学分,公共选修课8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20学分(其中专项学分7学分),要求选修课中实践教学达到10学分。
4、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
注:(1)专业基础平台课30学分中含教师教育必修课程10学分,专业选修课27学分中含教师教育选修课程4学分。(2)必修课小计一栏()中的数字是指必修课实践教学的学分数。(3)选修课小计一栏()中的数字是指选修课实践教学的毕业要求学分数;(4)实践教学学分(每36学时为1学分)占总学分的25.5%。
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师范)专业
注:(1)必修课小计一栏()中的数字是指必修课实践教学的学分数;(2)选修课小计一栏()中的数字是指选修课实践教学的毕业要求学分数;(3)实践教学学分(每36学时为1学分)占总学分的25.6%。
5、主干学科
数学
6、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复变函数、基础拓扑学、抽象代数、概率论、数理统计、实变函数、泛函分析、数理方程、微分几何、计算方法、运筹学、数学建模与实验